关于江阴市区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管理、禁止机动车鸣号、禁止摩托车通行的通告
时间:2024-05-08 16:17 来源: 江阴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49/2024-00050
- 发文日期
- 2024-05-08
- 公开日期
- 2024-05-08
- 文件编号
- 澄公规发﹝2024﹞1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公安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 体裁
- 通告
- 关键词
- 治安,安全,法制
- 文件下载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城区交通环境,有效缓解城区部分路段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改善大气和区域声环境保护,提升城市宜居环境质量,同时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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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城区交通环境,有效缓解城区部分路段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改善大气和区域声环境保护,提升城市宜居环境质量,同时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江阴市区机动车辆禁鸣、禁行及限行等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江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江阴市区道路交通具体情况,对相关机动车采取限制通行措施,设定禁止通行时段、区域,并采取分级管理,按照不同限制通行区域对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进行通行备案,设置相应的交通标志;对部分城市物流配送汽车,放宽通行限制,并进行通行备案管理;对摩托车不予办理通行备案。
一、限制通行措施
(一)以下区域为市区甲级限行区,允许办理甲级限行区通行备案的车辆通行,摩托车禁止通行:
长江边、衡山路、滨江西路、夏东路、芙蓉大道(夏东路至梅园大街)、梅园大街、大桥南路、芙蓉大道(大桥南路至东外环路)、东外环路(滨江路至芙蓉大道)等构成的环线以内道路【其中东外环路(滨江路至芙蓉大道)、大桥南路辅道包含在甲级限行区范围;西外环路、澄张专用公路、芙蓉大道快速路食品城立交桥(普惠路东匝道口至梅园路西匝道口主线段)、璜大立交桥(大桥南路东匝道口至东外环路西匝道口主线段)及其它构成环线的道路不包括在内】。
(二)以下区域为市区乙级限行区,允许办理甲级或乙级限行区通行备案的车辆通行,未办理通行备案的车辆6时至22时禁止通行:
以甲级限行区南沿的梅园大街、大桥南路、芙蓉大道为分界道路,东沿的东外环路为分界道路,以及锡澄路、云南路、徐霞客大道、江阴大道、长山大道、滨江东路等构成的环线以内道路【云南路包含在乙级限行区范围;徐霞客大道、澄杨路、澄张专用公路、东外环路(澄杨路至芙蓉大道)、芙蓉大道快速路食品城立交桥(普惠路东匝道口至梅园路西匝道口主线段)和璜大立交桥(大桥南路东匝道口至东外环路西匝道口主线段)及其它构成环线的道路不包括在内】。
二、禁止通行措施
下列道路全天禁止通行:
(一)城市快速路:
包括芙蓉大道快速路主线(普惠路东匝道口至梅园路西匝道口、大桥南路东匝道口至东外环路西匝道口除外)、大桥南路快速路主线(埠路桥路隧道北进口至徐霞客大道)。
(二)地面禁货道路:
包括黄山路全线、君山路全线、临江路全线、澄江路(花园路至大桥路)、大桥路(澄江路至人民路)、芙蓉大道辅道(梅园大街至大桥南路)。
三、机动车禁止鸣号区域:市区甲级限行区。
四、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工程运输车辆按原有通行规定执行。
五、限制通行的车辆需进入限行区域内的,参照本通告附件2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限行区域长期或临时通行备案,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类型的部分车辆,可通过互联网自助办理通行备案。
六、本通告未尽列的禁止通行、限制通行的道路,车辆按交通标志、标线通行。
七、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执行紧急任务车辆及110联动车的通行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八、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九、本通告自2024年5月13日起执行,2020年9月1日实施的《江阴市公安局关于市区禁止机动车鸣号、禁止摩托车、限制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的通告》废止。
江阴市公安局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