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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退赃款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0 14:57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2019年9月以来,章某某、马某合谋共同出资成立安徽赢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招聘朱某、曹某某、方某等人担任业务员,谎称公司可以为藏品鉴定、评估、竞拍,隐瞒公司内部人员修改平台客户藏品浏览量、点赞量、冒充买家的事实,取得被害人信任,以帮助被害人进行藏品交易收取上架费、制作拍卖证书费为由,骗取被害人钱财,从而非法获利。江阴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苏0281刑初914号等判决书已生效。经积极追赃挽损,现已追回部分赃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我局将依法将退赃款按比例发还。因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且涉及全国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部分被害人已无法联系,故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对涉案退赃款领取事宜进行公告,请相关被害人尽快联系领取,公告期六个月(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11月20日),公告期满无人登记认领的赃款将依法上缴国库。

  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刑事警察大队(江阴市澄江中路110号)

  联系人:汤警官、顾警官

  联系方式:0510-86671023、0510-86826388

  江阴市公安局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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