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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通知书(编号第204号城东)

发布时间:2025-12-25 09:14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编号:2025第0204号

周正其、周纪妹

  你们未依法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经现房屋所有权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和《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九十六条等规定,现已将你们的户口从 江苏省江阴市金山路42号西苑二村41幢503室 迁移至社区(村)家庭户地址 江苏省江阴市龙泉路15-999号 登记。

  如对本次迁移登记不服,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江阴市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阴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

2025年12月25日

本告知书已向我宣告并送达。

 

受送达人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送达人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一式两份,受送达人和公安机关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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