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官林镇部分区域实行货运车辆禁行管理的通告
时间:2025-04-22 14:15 来源: 宜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49/2025-00072
- 发文日期
- 2025-04-22
- 公开日期
- 2025-04-22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警察,治安,安全,政法
- 文件下载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优化道路通行环境,规范道路通行秩序,保障道路通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宜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现对官林镇部分区域实行货运车辆禁行管理,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一、禁行区域东至东虹路(不含)、西至新官西路...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为进一步优化道路通行环境,规范道路通行秩序,保障道路通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宜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现对官林镇部分区域实行货运车辆禁行管理,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
东至东虹路(不含)、西至新官西路、南至新官西路、北至公园路以内的区域
二、禁行车辆
中重型货运车、农用车拖拉机
三、禁行时间
以上车辆每日6时至22时禁止在禁行区域内通行。确需进入禁行区域的,需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禁行区域通行证,并按规定时间、线路通行。(其中6时至8时、16时至18时不办理通行证)。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以一百元罚款,记1分。
以上通告自2025年4月21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宜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