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讨薪别冲动,这些维权途径须知道!
发布时间:2024-12-31 17:0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岁末年初是进城务工人员的集中返乡期,也是农民工讨薪维权的高发期。一些务工人员因领不到工资,极易情绪过激做出极端行为,导致用工双方矛盾升级。无锡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们:当您的工资被恶意拖欠时,请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权,切忌一时冲动,酿成恶事!
一、简要警情
1、2024年12月20日,110接报:因谢某拖欠闫某和李某两人15000元工资,闫和李某两人至谢某家三楼扬言跳楼,后经劝说两人下楼,经调解,谢某结清两人工资。
2、2024年12月23日,110接报:李某与十余名工人在某大学中建八局项目部,讨要27名工人工资50余万元,后经协商,现场支付工人百分之八十工资,共计38万余元,剩余工资15日内结清。
二、特征分析
1、警情时间:多发于白天上班时间。
2、警情地点:讨薪主要发生在售楼处、建筑工地等。
3、警情特点:因欠薪涉及人数众多,极易转化为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极易导致群体人员情绪激动,从而产生极端暴力行为,危害社会稳定。
三、警方提醒
1、发生工资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私了”,这是上上之策,既能快捷、低成本化解纠纷。协商时农民工要注意保存证据,进行录音或录像,切忌发生肢体冲突。
2、一般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仲裁程序是前置程序,对仲裁裁决不服,才可向法院起诉;因工资纠纷已严重影响劳动者生活的,劳动者可申请仲裁机构裁决先予执行;工作期间拖欠工资发生纠纷的,劳动者可在离开单位的一年内申请仲裁,超过一年可能得不到保护。
3、发生工资纠纷,可直接拨打“12333”电话,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也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办公场所进行投诉、举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电话:12333。司法部门电话:12348、工会组织电话:12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