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警察”真陷阱,警惕冒充“公检法”类诈骗
发布时间:2024-12-04 17:18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近期,冒充“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的诈骗案件死灰复燃,犯罪分子冒充公职人员,以受害人涉嫌犯罪为由实施诈骗,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巨大经济损失。无锡警方提示:公检法等机关绝不会采取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进行案件处理,如遇此类情况,都是诈骗!
一、典型警情
1、2024年12月2日,事主报警称其父亲接到电话,对方自称无锡市公安局的,说其父亲之前买的车老板涉及诈骗,要核对相关信息。
2、2024年11月28日,事主报警称有三个自称法院的人到其家,称其父亲犯事要进屋搜查。
3、2024年11月26日,事主报警称一个电话联系其,对方自称是宿迁市公安局民警,称其涉嫌非法洗钱,让其转钱。
4、2024年11月19日,事主报警称接到一个陌生电话,自称是上海静安区公安局刑侦大队的,称其老伴身份信息被人盗用。
二、特点分析
诈骗分子冒充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工作人员,以被害人的银行卡、社保卡、医保卡等信用支付工具被冒用,或谎称被害人身份信息泄露,涉嫌洗钱、贩毒等犯罪,要求被害人配合调查,并发送虚假的“通缉令”和“逮捕令”,使被害人陷入恐惧,再让被害人进行“资金清查”或者将钱转入公检法指定“安全账户”,从而实施诈骗。
三、警方提示
1.公检法等机关不会采取电话、短信、微信、QQ等形式办案。
2.凡是通过网站或者APP出示的带有“公检法”的名称标记的通缉令、拘捕令、警官证,都是诈骗!公安机关在逮捕时,必须当面出示逮捕证!
3.公检法等机关没有所谓的“安全账户”、“验资账户”,绝不会要求涉案人员转账汇款。
4.个人的银行账户密码、短信验证码是个人账户资金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切勿告诉他人!如遇诈骗,请拨打110报警电话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