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阴市公安局南闸、三房巷、利港派出所无主财物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8 14:19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根据《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四条、《无锡市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规范》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对我局南闸、三房巷、利港派出所无主财物进行公告,请财物所有人在见此公告后六个月内前往认领,超过六个月无人认领的,我局将依法予以处置(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或者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南闸派出所(南闸街道紫金路17号)
三房巷派出所(周庄镇世纪公寓小区正北面)
利港派出所(江阴市滨江西路919号)
江阴市公安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