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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公安局经开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11:24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9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由无锡市公安局经开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如有疑问,请与经开分局联系(地址:无锡市经开区吴都路258号,邮编214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经开公安分局在市公安局和党工委管委会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制度规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扩大警务公开范围,执法公信力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分局加强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规范和调整,积极通过“网上公安”等网站及时主动发布政策法规、预算决算、警务动态、群众防范典型案例,并通过微博等媒体,结合日常工作,加大警务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知晓度,年内,共发布微信公众号176条、视频号128条,全方位了解经开公安亮点成效和队伍风貌,大力提升全民自防意识、自护能力和安全素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结合“网上公安”集约化工作,分局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层层落实把关责任。健全分局网页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畅通依申请公开在线申请渠道。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熟悉信息公开的内部工作机制和操作流程,提高相关人员的思想认识、业务能力和办理工作水平。明确可公开信息或不可公开信息的标准,确保政府信息对外公开答复的真实性。2023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6件。

(三)互动交流情况

坚持围绕中心发展大局,通过太湖e线上政务服务平台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网通办高效公安政务服务,2023,分局综窗口办理身份证业务37731件,户籍业务29742,办理车驾管业务1673件、证明事项4450件,太湖e警受理业务14829件,办结12509件,出入境596以规范窗口服务礼仪为契机不断提升综窗高质量服务水平,在市局2023年度“太湖e警”综合服务中心星级评定工作中,东绛、华庄均被评为五星级综合服务中心推进《无锡市公安局“太湖e警”网上服务三级运行体系建设方案》,大力推行审批服务集中办理,进一步推动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大厅统一办理”的工作要求,结合经开实际,按“应进必进”原则,目前实现107项网上办理事项全接入,区级政务43项统一受理,派出所264项综窗业务全受理,真正方便企业群众“一次办”、“快速办”,为企业群众提供高质量公安政务服务。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完善政府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规范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工作流程,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对上网公开内容严格审核,有力推动了公安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加强规范化管理,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为群众提供的信息内容全面、权威准确、方便查阅。

(五)监督保障情况

公安分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办事效率、密切警民关系的大事要事来抓,局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明确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明确部门分工、细化方法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专人抓、各部门分别抓的政务公开新格局,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真正落地落实落到位。同时定期通过跟班学习、专题培训等方式规范政务公开要求,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9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41

行政强制

56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1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1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5

 0

1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5

1

6

 5

 0

0

2

7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较好地履行了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但依然存在着不足和问题。信息公开量相对较低,有时存在信息时效性低、更新不及时的现象,对工作中出现的一些复杂问题应对能力不够,信息公开不够多元,内容不够完善,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2024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公安执法信息,用好电视和报纸等各类传统媒体以及“两微一端”等公安自媒体,结合入户走访、警营开放日、警民恳谈会等日常警务工作,加大社会面公开宣传力度。同时,抓好信息更新和保障工作,对政务动态进行及时跟进更新,提高网站信息质量,并全面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与效率的监督力度,切实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无锡市公安局经开分局

    202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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