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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瑞年”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核实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5 16:5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瑞年集团有限公司、无锡瑞年实业有限公司、王福才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以下统称瑞年非法集资案件),滨湖区人民法院已执行到部分款项。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经瑞年公司相关案件后续处置工作专班研究决定,开展案款清退工作。现依法开展涉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核实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核实对象

信息登记核实对象为参与“万人代言”及“瑞盾”项目的线下、线上集资,且转入资金有损失的集资参与人。

损失金额确认标准:参与人总投入金额-总兑付金额=损失金额。投资本金产生的利息再次投入不计入总投入金额。利息、返利、投资优惠、侦查阶段单独兑付等参与人已收到的款项计入总兑付金额。

二、信息登记时间

信息登记期限:自2023年10月25日0时起至2023年11月15日24时止。

三、信息登记方式及流程

集资参与人点击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左下角“诉讼服务”栏下的“微案款”微信小程序进行线上操作。

四、信息登记内容

集资参与人通过上述微信小程序登记个人身份、联系方式、收款账户等信息,具体如下:

1.身份信息: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

2.联系方式:实名认证手机号码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

3.账户信息:参与人本人名下的银行借记卡账号及开户银行全称,并保证该银行卡账户状态正常。

登录程序需要人脸识别,核对身份后才能进入平台,请勿登记他人手机号码,勿将手机收到的验证码告诉他人。

五、申报损失所需资料

1.集资参与人与瑞年公司签订的协议或合同。

2.集资参与人持有的瑞年公司开具的集资收据。

3.集资参与人集资的银行卡交易流水(需加盖银行印章,与瑞年公司收、付款记录请标出)。

六、损失金额异议处理

集资参与人如对核对的损失金额有异议,请按平台提示上传异议情况说明及相应证据材料。

七、案款清退

1.本次案款清退以集资参与人申报材料、侦查机关案卷及相关审计报告金额为准。

2.本次信息登记工作结束后,将及时汇总,并依法确定清退比例,予以发放。

3.未按期登记的人员不纳入本次案款清退范围,是否重新登记及登记方式,将视情另行公告通知。

八、特别提醒

1.集资参与人应如实、全面、及时填写并核对确认相关信息,避免因不全面核对确认、迟延核对确认而影响自己合法权益实现。

2.集资参与人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冒充他人核对确认相关信息,干扰法院执行、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信诈骗,本院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提供验证码等信息,也不会提出转账、交费、验资等要求。

4.为方便申报,特委托江苏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在江苏省无锡市马山国家旅游度假区常乐路9号华君湖湾意境售楼处3楼设立现场咨询办公点,联系电话17715698760,工作日9:30-16:00接受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工作专班将对无异议参与人的损失予以首批发还。

 

瑞年公司相关案件后续处置工作专班

二0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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