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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关于侦办无锡康诚老妈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10-20 10:21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已对无锡康诚老妈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罪一案立案侦查。因案侦工作需要,现对该公司自本通告发布之日前受损当事人予以确认,请相关人员及时登记申报。现通告如下:
  一、 申报期限及地点
  1、申报期限: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
  2、申报地点:无锡市梁溪区广丰三村60号广瑞路派出所(联系电话:0510-82402074,联系人:连警官18861519797、刘警官18800580295)

  二、申报注意事项

  1、请受损当事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微信(支付宝)转账截图等交款凭证,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已领取收益的凭证等相关书面证据。

  2、请当事人本人登记报案,且提供的身份证的名字与当事人姓名一致。

  3、当事人如确因行动不便等原因不能亲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可委托自己的直系亲属持当事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上述需提供的证据材料到属地公安机关代为办理报案手续。

  4、因“康诚老妈乐”在锡设有多个分支机构,因管辖权问题,我单位仅接受于2016年11月至2018年2月之间在原梁溪区康诚老妈乐日用品商行(宝锡大厦)店、梁溪区富宁康日用品商行(锡金大厦)店和“老妈乐公司”(五星大厦)店投资的受损当事人登记申报。

  5、逾期仍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相关法律责任自负。

 

  特此通告。


                           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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