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郭某在融侨观邸某室被骗案冻结资金按比例返还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20 13:14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为保障受害人合法财产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现决定对无锡新吴郭某在融侨观邸某室被骗案冻结资金进行按比例返还,公示如下:
2022年12月5日,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立案侦查的郭某在融侨观邸某室被骗案,受害人郭某向涉案账户吴某某(账号:6226220630705944,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转账人民币5000元,2022年12月8日吴某某账户被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冻结,目前账户内被冻结资金共计人民币304702.51元,经按比例返还规则计算,吴某某账户内的人民币4922元系受害人郭某某的被骗款。
现对上述涉案账户部分冻结资金返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7月19日),公示期间任何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向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反映。
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日
联系人:冯警官
联系电话:0510-82228358
联系地址: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