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春林等20余人诈骗案集中退赃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01 20:33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李春林等20余人诈骗案由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侦查终结,向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以李春林等人涉嫌诈骗罪向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诈骗金额为人民币9700000余元。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李春林等人在网络上发布虚假广告,对外宣称能够帮助女性丰胸,也能够治疗脱发、男性阳痿早泄、前列腺炎症等疾病,诱使客户添加广告中载明的微信号,再由业务员冒充医师、老师等身份与客户保持联系,骗取客户信任,进而使用话术,假意为客户分析症状、诊断病症,在此过程中故意夸大客户病情,提出进一步治疗和排毒方案,诱骗客户高价购买“丰姿胶囊”、“牛油果胶原蛋白粉”、“鹿鞭丸”、“鹿鞭膏”、“足贴”等产品,并利用微信、支付宝等软件收取定金、快递公司代收货款的方式,骗取客户财物共计人民币9700000余元。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春林等人有期徒刑十二年至有期徒刑一年不等,现判决已生效(判决文书号:(2021)苏0214刑初59号)。案发后,经公检法积极追赃挽损,共计冻结、扣押、追缴人民币1778562元,追赃比例18.33%。近日,公检法将对上述钱款按比例进行发还。
现就本案赃款发还事宜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六个月(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请相关被害人尽快持本人身份证件及被骗时使用的手机号码、微信号至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鸿声派出所进行权利登记。
具体地点: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振兴北路3号鸿声派出所
乘车路线:乘坐763路、712路公交车至新吴区鸿山街道鸿声站(锡甘路)下步行100米左右。
联系人:马警官
联系电话:0510-82228563
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
二〇二二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