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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修正后,市政府确定的无锡市区禁放区域是什么范围?在禁放区域以外,我市还有哪些地方不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发布时间:2022-02-25 14:11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2020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无锡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正式实施。由市政府根据条例确定了2022年起继续扩大禁放区域。扩大后的禁放区域具体为:环湖路——山水东路——震泽路——蠡湖大道——太湖——望虞河——运河西路——高浪路——312国道——京沪高速——江阴界——锡澄运河——312国道——钱威路——钱荣路构成的环线内区域,总面积约300平方公里。

  除了禁放区域还有以下几点地方是不可以燃放的,一是国家机关驻地;二是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三是军事设施保护区,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铁路线路和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输油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四是商场、集贸市场和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五是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和粮、油、棉等重要物资仓库;六是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幼儿园、学校、科研单位等场所;七是山林、芦滩和自然保护区等重点防火区;八是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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