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无锡市无锡网上公安网站
  1. 本站支持IPV6
  2. 繁体版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法规文件及解读

市养犬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召开全市犬类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0-11-24 14:46    来源: 无锡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49/2020-00157
发文日期
2020-11-24
公开日期
2020-11-24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公安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警察,治安,安全
文件链接
内容概述
11月23日上午,无锡市养犬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召开全市犬类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通报行动成效,倡导市民依法文明养犬,保障群众人身安全,维护城市环境和公共秩序。 发布会上,市犬管办副主任周国庆、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杨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11月23日上午,无锡市养犬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召开全市犬类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通报行动成效,倡导市民依法文明养犬,保障群众人身安全,维护城市环境和公共秩序。

  发布会上,市犬管办副主任周国庆、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杨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许家庆、市农业农村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毛爱民分别就记者提问作出了回答。今年以来,全市由犬类引起的扰民、伤人、交通事故、污染环境等警情达1.7万余起,溜犬不牵绳、便溺不清理、犬只不上牌、犬吠扰民等违法违规及不文明养犬行为成为广大群众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近期,市犬管办根据《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组织公安、城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了犬类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为切实规范养犬管理工作,市犬管办积极推广智慧养犬管理系统,组织协调132家授权宠物医院进社区开展犬只信息登记、电子犬证申请及智能犬牌发放“一站式”驻点服务,目前累计新登记犬只29163条、审核签发犬牌12791只。为方便群众办理,农业农村部门授权全市132家宠物诊疗机构作为免疫授权点,今年以来已免疫狂犬病犬只3.5万余条。

  同时,市犬管办持续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全媒体的依法文明养犬宣传工作,开展集中宣传1177场次,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养犬管理工作的通告》,印制了《39种禁养犬图例》《致犬主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并送到每位养犬户手中;制作了10余部文明养犬宣教视频,在商业综合体、居民小区、公共交通等场所的LED屏滚动播放。对违法违规及不文明养犬等突出问题,市犬管办组织力量重点查纠溜犬不牵绳、便溺不清理等行为655起,其中行政处罚471人,并收容了一批流浪犬。对犬吠扰民等警情,建立了登记回访机制,确保涉犬投诉事项得到满意回复,行动以来市区涉犬警情同比下降12%。

  针对群众关心的流浪犬收容安置问题,市犬管办指出,组织开展犬类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目的,是依据《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重点推进依法养犬登记、收容流浪犬和查处违法违规及不文明养犬行为。依据《条例》,公安机关可以直接捕杀狂犬,对重点管理区内禁止个人饲养的39种烈性犬和大型犬,逾期不整改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收缴。

  行动以来,我市始终强调并坚持依法文明执法,妥善安置收容的流浪犬,既防止犬只伤人、犬吠扰民等问题,又体现对动物的关爱。我市还在市级犬留所基础上,在各区新设了犬只收容场所,并进行规范化指导。目前,我市正在启动异地新建一个现代化、标准化的市级犬留所,包括犬只接收、隔离、犬舍、训练活动及法制文明宣教、办公、无害化处置等功能区域。农业农村部门根据《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已在“江南农网”公布了犬留所收容犬只的领养要求及流程。

  市犬管办呼吁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和配合养犬管理工作,争做依法文明养犬的宣传员、践行者,让依法文明养犬在锡城蔚然成风。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反映违法违规及不文明养犬行为,市犬管办将认真核实、及时查处。

  1、行动的初衷是什么?

  市公安局:近年来,违法违规及不文明养犬行为给广大群众带来不少困扰,也影响了环境秩序和城市形象,已经成为广大群众反响强烈的突出民生问题。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市因犬类引起的扰民、伤人、交通事故、污染环境等警情多达17000余起,70%与流浪犬相关。其中,犬吠扰民警情有400余起;因流浪犬和无人看管的家养犬导致发生的咬人伤人警情有200余起;因流浪犬乱窜和遛犬不牵绳等发生的交通事故有160余起。因此,无论对于城市的面貌还是市民的健康安全而言,加强犬类的依法依规管理刻不容缓。

  2、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

  市公安局:根据《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公安部门负责养犬管理的日常指导工作,并具体负责养犬登记、捕杀狂犬,查处违法养犬等行为。同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要分别予以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

  市城管局:根据《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流动售犬、违反携犬外出和遛犬规定,以及因养犬而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等行为的查处工作;捕捉养犬重点管理区内的无主、遗弃的犬只,送交犬只留检所处理。

  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兽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犬只的检疫、免疫,诊疗许可、犬类狂犬病情预防监控;对经营、养殖、寄养场所免疫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养犬人对所养犬只进行免疫;指导、监督犬只留检所和养犬人对犬尸的无害化处理;对送检的疑似患有狂犬病的犬只进行检疫,依法对确认患有狂犬病的犬只采取扑灭措施,并进行防疫消毒和无害化处理。

  3、此次行动公安、城管执法整治的重点是什么?

  市公安局:此次公安部门整治以养犬不登记,重点管理区内一户多犬、饲养禁养品种犬只以及在公用部位养犬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开展执法整治。

  市城管局:城管部门职责主要是以遛犬不牵绳、狗便不清理、携犬进入公共场所、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禁止遛犬区域和时间段遛犬为重点开展现场执法整治。

  4、接种犬只狂犬病疫苗的地方在哪里?

  市农业农村局:狂犬病是一种重要的人畜共患病,为国家乙类传染病,主要由犬传播,该病可防不可治,一旦出现狂犬病症,病死率近100%。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已经授权市区132家宠物诊疗机构开展狂犬病免疫,基本覆盖所有乡镇街道,授权点名单可关注“江南宠讯”公众号查询,并绑定“犬只免疫信息”查询疫苗、免疫员等信息。

  5、流浪犬被收容后是如何安置的?

  市城管局:城管部门对捕捉的犬只根据《条例》规定送交犬只留检所处理。

  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条例》规定,市犬留所负责收容留检送达的伤人、无主、遗弃犬等犬只,并按照规范流程安置。针对目前市犬留所犬只收容量饱和的状况,已经指导各地分别建立了专门的犬只收容场地,并进行专业化指导。与此同时,已经初步拿出异地新建市犬留所的方案,提请抓紧建成包括犬只接收、隔离、犬舍、训练活动及法制文明宣教、办公等功能区域以及无害化处置设施的现代化犬留所。

  6、市民可以到犬留所领养犬只吗?

  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条例》规定,犬留所收容的犬只,自收容之日起七日内可以被认领、领养。领养人须符合《条例》规定并提交领养个人合法身份证明、领养人有固定住所的合法有效证明(包括房产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暂住证及其他有效证明)、领养人无养犬证明(社区或公安部门开具)。领养要求及流程已经在市农业农村局政务门户网站“江南农网”作了公告。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