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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9-08-30 09:19    来源: 锡山分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49/2019-00152
发文日期
2019-08-30
公开日期
2019-08-30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锡山分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决算,财务,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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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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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内容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承担如下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区公安工作。

  (二)加强全区公安民警的教育和管理,制订全区公安民警培训、教育及公安宣传的计划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三)制定全区公安队伍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实施警务督察;加强对全区公安民警的监督;发现和查处全区公安民警违纪案件。

  (四)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分析形势,为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及时提供信息和依据。

  (五)组织侦破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毒品案件,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分子,承担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危爆物品进行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各类治安案件。

  (七)依法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和大型群体性活动进行管理。

  (八)处理 110报警、群众求助和监督电话,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九)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对全区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

  (十)指导、监督全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和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对全区保安服务公司、内部保安组织、保安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对全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察和管理。

  (十三)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四)受理、审核公民出国境申请;受理、审核境外人员签证、证件申请;收集、处理出入境情报信息;查处出入境违法活动;负责对派出所境外人员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宾馆、饭店做好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工作。

  (十五)组织指导全区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十六)组织实施全区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七)向全区人民群众进行安全防范和遵守法律法规、公共秩序的宣传工作。

  (十八)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内设16个职能部门,分别是办公室、政治处、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信息通信科、指挥中心、维稳科、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大队、治安警察大队、刑事警察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法制大队、巡特警大队。

  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全区公安机关秉持“做人讲诚信、做事讲法治”总原则,扎实细致地做好保安全、保稳定、保民生、保发展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实现了新发展。

  这一年,我们安保维稳扎实有力,取得了新成效。圆满完成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世界物联网博览会、2018锡山宛山湖国际马拉松等系列安保维稳任务。年内,全区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百人以上群体性事件连续5年零发生。

  这一年,我们打防犯罪精准发力,赢得了新战果。年内,破获各类刑事案件992起,抓获刑事作案人员1441名,公诉1156名,创历史新高,命案连续7年全破,成功侦破“1040纯资本运作”模式大型传销、公安部目标“2018-32”跨境运输毒品案等一批大要案件。全区刑事发案同比下降8.1%。其中“八类”案件和入室盗窃案件分别下降12.9%、40.8 %。

  这一年,我们扫黑除恶推进有力,跨入了新高地。全力围剿黑恶犯罪,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原则,以“零容忍”态势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年内侦破九类案件104起,摧毁涉黑涉恶团伙30个236名,绩效位列全市第一。攻克全国首例侦办、省内首例判决的“套路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这一年,我们执法规范提升有力,迈上了新台阶。始终将“执法规范化”视作公安工作“生命线”,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执法管理、监督考核等工作机制。推出“说案”活动、“法制微课堂”等创新举措,研究出台《锡山分局执法办案场所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规划》,完成东亭执法办案分中心建设,为推动新一轮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坚实保障。

  这一年,我们队伍建设保障有力,展现了新面貌。举办锡山分局“十佳优秀青年民警”评选活动和锡山公安“青春颂五四”文艺汇演,进一步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警营生态。年内,继续保持队伍“零违纪”,巡特警大队等19个集体和“中国好人”包立坚、“无锡最美警察”吴永君等80余名个人受到上级公安机关表彰奖励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全口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计 13215.2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283.60万元,增加33.06%。主要原因是补缴2014年10月-2017年9月社保经费。其中:

  (一)收入总计13215.2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3184.31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3285.49万元,增加33.19%。主要原因是补缴2014年10月-2017年9月社保经费。

  2.其他收入30.94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1.89万元,减少5.76%。

  (二)支出总计13215.25万元。包括:

  公共安全(类)支出 13215.25万元,主要用于公安事务及管理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283.60万元,增加33.06%,主要原因是补缴2014年10月-2017年9月社保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215.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84.31万元,占99.77%;其他收入30.94万元,占0.2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215.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30.15万元,占75.90%;项目支出3185.10万元,占24.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3184.3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285.49万元,增加33.19%。主要原因是补缴2014年10月-2017年9月社保经费。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3184.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7%,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285.49万元,增加33.19%,主要原因是补缴2014年10月-2017年9月社保经费。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486.45万元,支出决算为13184.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486.45万元,支出决算为13184.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184.3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571.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84.3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285.49万元,增加33.19%,主要原因是补缴2014年10月-2017年9月社保经费。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486.45万元,支出决算为13184.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184.3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571.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4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6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8.0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7.76%;公务接待费支出0.9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6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2.44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 1个,累计 1人次,比去年增加2.44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8.07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53万元,主要原因是比去年增加购置公务用车2.21万元,比去年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6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39.55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使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  2 辆,使用2018年政法转移业务装备经费购置公务用车 1  辆,主要为执法执勤用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108.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49 辆。

  3.公务接待费0.96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22万元其中:

  (1)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6万元,完成预算的20%,2018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  22人次。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0.69万元,完成预算的8.75%,比上年决算增加0.42万元,2018年度全年召开会议2个,参加会议512人次。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28.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增加12.37万元,2018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1个,组织培训750人次。主要为业务培训。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增加2.75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经费比去年增加2.44万元,购置执法执勤车辆经费比去年增加2.21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比去年减少0.68万元、公务招待费比去年减少1.22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26.63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8.5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49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7辆。

  (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共 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 0  万元。

  (五)国有资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  0 万元,支出决算  0   万元,比2017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与上年相同。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内容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承担如下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区公安工作。

  (二)加强全区公安民警的教育和管理,制订全区公安民警培训、教育及公安宣传的计划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三)制定全区公安队伍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实施警务督察;加强对全区公安民警的监督;发现和查处全区公安民警违纪案件。

  (四)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分析形势,为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及时提供信息和依据。

  (五)组织侦破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毒品案件,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分子,承担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危爆物品进行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各类治安案件。

  (七)依法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和大型群体性活动进行管理。

  (八)处理 110报警、群众求助和监督电话,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九)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对全区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

  (十)指导、监督全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和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对全区保安服务公司、内部保安组织、保安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对全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察和管理。

  (十三)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四)受理、审核公民出国境申请;受理、审核境外人员签证、证件申请;收集、处理出入境情报信息;查处出入境违法活动;负责对派出所境外人员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宾馆、饭店做好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工作。

  (十五)组织指导全区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十六)组织实施全区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七)向全区人民群众进行安全防范和遵守法律法规、公共秩序的宣传工作。

  (十八)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内设16个职能部门,分别是办公室、政治处、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信息通信科、指挥中心、维稳科、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大队、治安警察大队、刑事警察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法制大队、巡特警大队。

  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全区公安机关秉持“做人讲诚信、做事讲法治”总原则,扎实细致地做好保安全、保稳定、保民生、保发展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实现了新发展。

  这一年,我们安保维稳扎实有力,取得了新成效。圆满完成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世界物联网博览会、2018锡山宛山湖国际马拉松等系列安保维稳任务。年内,全区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百人以上群体性事件连续5年零发生。

  这一年,我们打防犯罪精准发力,赢得了新战果。年内,破获各类刑事案件992起,抓获刑事作案人员1441名,公诉1156名,创历史新高,命案连续7年全破,成功侦破“1040纯资本运作”模式大型传销、公安部目标“2018-32”跨境运输毒品案等一批大要案件。全区刑事发案同比下降8.1%。其中“八类”案件和入室盗窃案件分别下降12.9%、40.8 %。

  这一年,我们扫黑除恶推进有力,跨入了新高地。全力围剿黑恶犯罪,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原则,以“零容忍”态势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年内侦破九类案件104起,摧毁涉黑涉恶团伙30个236名,绩效位列全市第一。攻克全国首例侦办、省内首例判决的“套路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这一年,我们执法规范提升有力,迈上了新台阶。始终将“执法规范化”视作公安工作“生命线”,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执法管理、监督考核等工作机制。推出“说案”活动、“法制微课堂”等创新举措,研究出台《锡山分局执法办案场所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规划》,完成东亭执法办案分中心建设,为推动新一轮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坚实保障。

  这一年,我们队伍建设保障有力,展现了新面貌。举办锡山分局“十佳优秀青年民警”评选活动和锡山公安“青春颂五四”文艺汇演,进一步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警营生态。年内,继续保持队伍“零违纪”,巡特警大队等19个集体和“中国好人”包立坚、“无锡最美警察”吴永君等80余名个人受到上级公安机关表彰奖励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全口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计 13215.2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283.60万元,增加33.06%。主要原因是补缴2014年10月-2017年9月社保经费。其中:

  (一)收入总计13215.2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3184.31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3285.49万元,增加33.19%。主要原因是补缴2014年10月-2017年9月社保经费。

  2.其他收入30.94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1.89万元,减少5.76%。

  (二)支出总计13215.25万元。包括:

  公共安全(类)支出 13215.25万元,主要用于公安事务及管理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283.60万元,增加33.06%,主要原因是补缴2014年10月-2017年9月社保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215.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84.31万元,占99.77%;其他收入30.94万元,占0.2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215.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30.15万元,占75.90%;项目支出3185.10万元,占24.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3184.3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285.49万元,增加33.19%。主要原因是补缴2014年10月-2017年9月社保经费。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3184.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7%,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285.49万元,增加33.19%,主要原因是补缴2014年10月-2017年9月社保经费。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486.45万元,支出决算为13184.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486.45万元,支出决算为13184.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184.3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571.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84.3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285.49万元,增加33.19%,主要原因是补缴2014年10月-2017年9月社保经费。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486.45万元,支出决算为13184.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184.3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571.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4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6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8.0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7.76%;公务接待费支出0.9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6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2.44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 1个,累计 1人次,比去年增加2.44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8.07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53万元,主要原因是比去年增加购置公务用车2.21万元,比去年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6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39.55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使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  2 辆,使用2018年政法转移业务装备经费购置公务用车 1  辆,主要为执法执勤用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108.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49 辆。

  3.公务接待费0.96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22万元其中:

  (1)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6万元,完成预算的20%,2018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  22人次。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0.69万元,完成预算的8.75%,比上年决算增加0.42万元,2018年度全年召开会议2个,参加会议512人次。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28.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增加12.37万元,2018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1个,组织培训750人次。主要为业务培训。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增加2.75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经费比去年增加2.44万元,购置执法执勤车辆经费比去年增加2.21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比去年减少0.68万元、公务招待费比去年减少1.22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26.63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8.5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49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7辆。

  (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共 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 0  万元。

  (五)国有资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  0 万元,支出决算  0   万元,比2017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与上年相同。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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