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31 16:15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现公布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青莲路58号;邮编:214000;联系电话:0510-66070010)。
一、概述
2017年度,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依托公安门户网站,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通过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及时发布人事任免、政策法规、预算决算、警务动态、治安播报、警方提示、警营风采等各类警界资讯,让群众多角度、全方位了解滨湖公安工作进展、亮点成效和队伍风貌。年内,通过“网上公安”、“滨湖公安微警务”、“滨湖警事”微信公众号等发布信息38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年内,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5件(均为信函申请),已全部办结;处置办理“12345”热线工单285件,及时办理率和办结率100%。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专项支出,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年内,分局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2起,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2起。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质量和数量有待提升;二是政策解读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需要加强。为此,我局将从以下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决策公开等相关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