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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2-05 16:07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现公布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青莲路58号;邮编:214000;联系电话:0510-66070010)。

  一、概述

  2015年度,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服务群众、服务实战、宣传公安、引导舆情的重要抓手,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及时、准确、便民、高效运转。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0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70条,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开政府信息80条,为公众了解公安信息提供了多样化途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年内,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5件(均为信函申请),已全部办结;处置办理“12345”热线工单215件,及时办理率和办结率100%。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专项支出,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年内,分局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2起,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1起。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整体业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网上办事服务质态尚需进一步提升。为此,我局将从以下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要在强化主动公开意识上求突破。二是要在强化健全工作机制上求突破。三是要在强化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上求突破。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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