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1-22 15:59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现公布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青莲路58号;邮编:214000;联系电话:0510-66070010)。
一、概述
2013年度,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监督于民”的工作宗旨,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以公开促公正,变隐性公开为显性公开,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年内,我局处置办理“12345”热线工单135件,及时办理率和办结率100%。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3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专项支出,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年内,分局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1起,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1起。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面对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环境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这项工作还有发展和提升的空间,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完善和改进。一是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人民政府的本质要求,是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政府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二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着力提升上下统筹推进、齐抓共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合力。三是进一步强化公开质效。紧紧围绕警务信息、公共财政资金管理与使用、招投标、价格和收费信息及民生领域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提升公开信息的质效。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