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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公安局新区分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3-26 16:08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无锡市公安局新区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无锡市新区天山路18号,邮编:214000,电话:0510-85226722)。

  一、概述

  2012年度,我局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办法》等制度规定,加强领导、立足本职,依托公安门户网站,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适应信息化发展潮流和新传播格局变化,充分依托 “网上公安”网站打造宣传公安工作、展示民警风采的重要舆论阵地,增进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年内,“网上公安”网站发布信息227条。积极通过广播、电视和报纸等传统媒体宣传报道公安机关在打击违法犯罪、服务保障民生、促进公平正义中取得的成绩,弘扬正气、震慑犯罪。结合入户走访、警民恳谈会等日常警务工作,加大公开宣传力度,实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立体化、全民化的格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年内,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2件(为信函申请),现已办结。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专项支出,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无。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全区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但面对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需求,这项工作还有很大的发展和提升空间,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完善和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统筹规划、科学安排,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开展平台操作、信息编辑等专题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全警应用技能和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作为网站建设和新功能设计开发的重点内容,不断丰富网站内容,做活做优各种功能。三是进一步加强网站宣传。进一步宣传“网上公安”的功能和作用,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吸引更多的群众点击登录使用,以此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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