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1-30 15:55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现公布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青莲路58号;邮编:214000;联系电话:0510-66070010)。
一、概述
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之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监督于民”的工作宗旨,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以公开促公正,变隐性公开为显性公开,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2条。信息内容主要是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治安情况发布、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警方提示及便民服务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年内,我局处置办理“12345”热线工单135件,及时办理率和办结率100%。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专项支出,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年内,分局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1起,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0起。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但面对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需求,这项工作还有很大的发展和提升空间,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完善和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不断开展平台操作、信息编辑等专题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全警应用技能和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作为网站建设和新功能设计开发的重点内容。三是进一步加强网站宣传,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吸引更多的群众点击登录使用,以此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