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1-25 15:52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现公布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青莲路58号;邮编:214000;联系电话:0510-66070010)。
一、概述
2011年是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之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监督于民”的工作宗旨,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以公开促公正,变隐性公开为显性公开,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5条。内容主要是治安情况发布、警方提示及便民服务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年内,我局处置办理“12345”热线工单85件,及时办理率和办结率100%。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专项支出,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年内,分局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1起,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1起。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分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面对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这项工作还有很大的发展和提升空间。一是进一步做好网站信息编发工作。二是进一步提高网上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