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公安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1-03-11 15:37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现公布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宜兴市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宜兴市东山西路19号;邮编:214200;联系电话:0510-87977022)。
一、概述:
2010年,宜兴市公安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部署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和加强公安队伍监督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成立“网上公安”建设领导小组,扎实推进筹建工作,及时制定《“网上公安”网站集群维护管理办法》等四项制度,对网站各栏目的职责分工、维护要求、办理时限、工作纪律等作出明确规定,完善管理模式、规范运行机制。11月中旬,在培训学校分批对机关部门长、派出所为主领导、分管领导、网站管理员以及全体社区民警共500余人进行应用技能集中培训,对市局、派出所、社区警务室三级站点栏目、权限设置、信息发布、办理流程等功能进行针对性讲解,为宜兴“网上公安”正式开通运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准确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应当公开的信息按规定全部纳入公开目录。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按照“能上尽上”的原则,不断扩大警务公开内容,及时整理发布各类治安动态、警务动态和警方提示信息,着力宣传公安工作、预防违法犯罪。累计发布每周治安播报30余期,警方预警提示52条,防范知识36余条。
以局长信箱等载体为依托,将公安外网作为倾听民声、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累计受理外网“局长信箱”120余件,均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年内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事项。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年内我局无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年内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0年,虽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面对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还有很大的发展和提升空间。一是进一步增强警务公开意识,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不断扩大警务公开内容。二是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定期梳理更新户政、交通、出入境等办理政策、办事流程、收费标准、表格下载等信息,为群众提供更多优质服务。三是进一步增强防范宣传意识,充分利用网络传播速度快、范围广、影响大的优势,不断充实网站防范宣传内容。四是进一步增强互动交流意识,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组织在线访谈等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增工作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