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0-01-20 15:35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青莲路58号;邮编:214000;联系电话:0510-66070010)。
一、概述
2009年度,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规定,加强领导、立足本职,依托公安门户网站,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9条。内容主要是治安情况发布、警方提示及便民服务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09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专项支出,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年内,分局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1起,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0起。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仍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某些方面思想认识仍不够到位,受传统思维的束缚影响,思想守旧,方法简单,离完全满足社会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是仍需进一步创新方法手段。互联网和信息化时代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新要求,社会大众对政务工作的知晓和参与需求愈来愈强烈,现有的工作方法和手段已无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急需不断改进、不断创新,提高服务水平。三是需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结合公安政务公开工作现状,对现有的工作体制和机制作进一步调整完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