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艳华行政处罚告知笔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27 11:14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违法嫌疑人徐艳华(女,1976年12月18日出生)因涉嫌殴打他人被江阴市公安局依法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现将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对违法嫌疑人徐艳华采取公告方式予以告知,违法嫌疑人徐艳华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违法嫌疑人徐艳华未提出申辩的,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特此告知。
江阴市公安局
2026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