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无牌,后患无穷!
发布时间:2026-06-10 17:28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电动三轮车出行便捷,用车成本低廉,是不少乡村群众的代步选择,但是无证驾驶、无牌上路、路口抢行转弯,各类违法现象屡禁不止。近期就发生了这样一起事故,再次敲响交通安全警钟。
2026 年 5 月 12 日6 时许,83 岁的黄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车辆无号牌的情况下,驾驶电动三轮车沿鲸水线由东向西行驶,行至无锡市宜兴市丰张线路口准备左转弯过马路。途经路口时,黄某未礼让沿丰张线由北向南正常直行的吕某所驾小型新能源汽车,紧急避让过程中三轮车失控侧翻摔倒,事故造成黄某本人受伤、电动三轮车车体受损。
经交警现场勘查、调取取证,黄某三项违法行为均违反现行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法律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释义:依据相关规定,货运、载客类电动三轮车归入正三轮摩托车(机动车)管理,上路须考取 D 证驾驶证,无证驾车属于法定交通违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释义:合规电动三轮车需列入工信部机动车产品公告,完成车辆注册登记、申领号牌、投保交强险;未上牌车辆不具备合法上路资质。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七)项: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释义:路口转弯让直行是法定通行准则,转弯车辆需减速观望,确保直行车优先通行后再通过路口。
电动三轮车四类违规上路风险,无有效驾驶证驾驶出险自行担责
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必须考取 D 证驾驶证才能上路行驶。没经过正规驾考培训,驾驶人不懂交规、不会控车,一旦肇事,无证违法在先,大多要自担事故损失,还要面临罚款、扣车处罚。
车辆没注册上牌,无法购买保险
只有列入工信部机动车公告、手续齐全的电动三轮车,才能去车管所登记上牌、购买交强险;非标杂牌电动三轮车不在公告目录,不能上牌、买不了保险,发生磕碰伤人事故,所有医药费、修车费全部由车主个人承担。
车辆无合格出厂手续,车况无安全保障
无正规合格证、未通过安全检测的电动三轮车,刹车、车架、线路多为劣质配件,缺少出厂质量管控,上路易刹车失灵、车身断裂,紧急避险极易翻车。
私自改装加装,破坏原车安全结构
私自加装车棚、加宽车厢、改装提速电机,会改变车辆重心,原本稳定性就偏弱的电动三轮车,重载、急转弯时侧翻概率成倍上升。
先办齐三项手续再上路
选购电动三轮车一定要选择有工信部公告、整车合格证的合规车型;取得D证驾驶证、车辆注册号牌、交强险保单,三证齐全方可合法上路(宜兴车管所及各机动车服务站均可办理上牌)。
行经路口减速,转弯必让直行
村镇岔口、红绿灯路口提前减速瞭望,左转、右转电动三轮车礼让直行汽车、非机动车,禁止突然横穿马路、抢行穿插。
驾乘全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电动三轮车无封闭车身防护,侧翻摔倒头部受伤风险极高,无论短途买菜还是长途出行,骑行时必须全程戴好安全头盔。
严守载人载货法定标准
按照车辆行驶证核定人数载客、核定尺寸载货,货运电动三轮车严禁违规拉客载人;货物不超高、超宽、超重,避免重心失衡翻车。
摒弃危险驾驶陋习
不闯红灯、不逆行、不酒后驾车,晨昏视线差时低速慢行,远离货车盲区,不私自改装车辆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