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网约房治安管理规定》解读
时间:2025-06-03 16:38 来源: 无锡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49/2025-00089
- 发文日期
- 2025-06-03
- 公开日期
- 2025-06-03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公安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警察,治安,安全
- 文件链接
- 内容概述
- 为持续加强网约房治安管理服务,促进住宿新业态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和江苏省旅馆业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省公安厅在总结评估2021年《江苏省网约房治安管理规定(试行)》实施效果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江苏省网约房治安管理江苏省网约房治安管理规定》(以下简...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为持续加强网约房治安管理服务,促进住宿新业态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和江苏省旅馆业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省公安厅在总结评估2021年《江苏省网约房治安管理规定(试行)》实施效果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江苏省网约房治安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秉持包容审慎、创新规范、共治共享的原则,共21条,分别规定了网约房的概念和范围、网约房经营的治安安全条件、需要向公安机关登记的基础信息,网约房经营者、互联网电商平台、入住旅客以及公安机关等在网约房治安管理中的责任,统筹兼顾了网约房经营者、互联网电商平台、居民群众、传统旅馆业等各方面利益,充分体现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国家和省关于住宿新业态的监管理念和治安管理工作的现实需要。
较之于2021年《江苏省网约房治安管理规定(试行)》,本《规定》一是进一步明晰了网约房概念范围,明确旅馆、民宿不适用本规定,避免出现管理规定交叉。二是进一步强化电商平台责任,明确电商平台要加强对平台内网约房经营活动的监管,建立“下架”、暂停交易等治安隐患处置机制。三是进一步倡导鼓励加大科技信息化手段合法应用,提升网约房治安管理服务智能化、便利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