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捞人”不成,反被骗!
发布时间:2021-01-18 13:31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可是我也没办法啊!近期,不法分子通过多种方式建立好友,骗取受害人信任后,自称有办法“捞人”实则骗取受害人钱财的诈骗案件多发。无锡惠山警方提醒您时刻保持警惕,切勿轻信他人。
一、典型案例
2020年11月12日,市民卢某在某地找人帮忙把她被判刑的儿子弄出来,其通过朋友认识一个叫朱某刚的,对方称捞人需要资金,其信以为真先后通过支付宝转账4万元至对方支付宝,又通过微信转账1万元至对方微信,后联系不上对方,方知被骗,共计损失5万元。
二、案件分析
1、作案时间:全天候,不固定时间。
2、作案对象:针对有特殊需求的人群。
3、作案人员:团伙作案、分工明确。
4、作案手段:不法分子通过多种方式建立好友,骗取受害人信任后,自称有办法“捞人”实则骗取受害人钱财。
三、警方提示
1、争做守法好公民,对于触及法律的事情要相信国家而不是人为。
2、不要轻易添加陌生人为好友,更不要轻信陌生人。
3、一旦涉及钱财要再三考虑,以免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