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治安部门强化国庆中秋节假期烟花爆竹禁放与安全监管工作相关做法数据
时间:2020-10-10 15:14 来源: 无锡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49/2020-00131
- 发文日期
- 2020-10-10
- 公开日期
- 2020-10-10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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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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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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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警察,治安,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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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国庆中秋节假期,治安部门按照市局部署要求,深入推进烟花爆竹禁放与安全监管,全市共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5起、行政处罚5人,国庆•中秋太湖鼋头渚焰火晚会、拈花湾灯光水秀实景演出焰火燃放安全无虞,全市没有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伤害等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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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中秋节假期,治安部门按照市局部署要求,深入推进烟花爆竹禁放与安全监管,全市共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5起、行政处罚5人,国庆•中秋太湖鼋头渚焰火晚会、拈花湾灯光水秀实景演出焰火燃放安全无虞,全市没有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伤害等事故。
一是加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节日期间,市禁放办下发通知,部署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分批推送禁放短信50万条、微信《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罚!》,通过“微网格”警务扩大禁放宣传范围。全市共出动警力1100人次、网格员、志愿者1558人次、社区、物业人员2180余人次,通过主动提醒、巡查劝导,制止违法违规燃放行为225起。10月4日,支队长到经开分局督导烟花爆竹禁放及案件办理工作,当日东绛、华庄派出所分别在万科城市花园、周新苑、朗诗绿郡查获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人员张某某、陈某某、贺某某,按照《无锡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有关规定,三人均被行政罚款两百元。
二是加强大型焰火燃放管理。节日前夕,治安支队会同滨湖分局从严把关鼋头渚、拈花湾大型焰火燃放行政许可资料,对承办单位焰火燃放方案进行安全评估审核,多次踏勘焰火燃放现场,对焰火存放、运输、安装、燃放和燃放操作人员进行全方位检查,并制定安全监管及突发事件处置预案。10月1日、3日国庆•中秋太湖鼋头渚焰火晚会、9月29日至10月8日拈花湾灯光水秀实景演出焰火燃放等12场5级焰火燃放项目安全顺利,燃放特效组合烟花和瀑布95380发,现场观众6万余人。
三是加强烟花爆竹流向监管。节日前夕,治安部门会同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监督、城管等部门加强烟花爆竹批发经营、零售单位安全检查,确保仓储区域安全条件、管理措施及存放品种、数量达标,对零售单位从事批发、私设仓库等情况进行查处,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进行查缉。同时,依托各交通收费站点、治安卡点、公安检查站开展定点稽查和流动巡查,严防烟花爆竹非法流入禁放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