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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范围实施渣土运输车“五统一”规范管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7-17 09:25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决策部署和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要求,结合《江阴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渣土运输秩序管理,整治突出交通违法,改善道路交通秩序,强化源头管理,有效压降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无锡市工程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江阴市渣土运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在全市范围实施渣土运输车“五统一”规范管理的通告如下:

一、统一“闭环监管”。交通、公安、城管、住建、公用事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渣土运输车的源头控制、综合治理、路面管控等实施联合监管,在资质、出场、运输等环节形成闭环管理。渣土运输企业应当按照“一企一档”“一车一档”建立工作台账,建筑工地应当统一公示承运渣土运输企业、负责人及举报电话,严格把好出场、出站、出工地关。渣土运输车必须统一安装汽车电子标识。对多次违法、不履行主体责任的的运输企业、建筑工地,根据《江阴市渣土运输公司百分考核办法》相关规定,落实约谈通报、警示曝光、停运整顿、“黑名单”管理、取消市场准入资格等惩戒措施。

二、统一“扫码举报”。渣土运输车应在车尾醒目位置统一安装定制放大号牌及专属二维码,实行“一车一码”,推行扫码定车举报模式,扫码即可实现锁定车辆、快捷定位、自动生成、实时上传的菜单式举报功能,对闯红灯、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等8类显见突出的重点违法行为落实全民共管共治。

三、统一“消患治危”。除了安装符合规定、有效的转弯、倒车蜂鸣语音提示器和右转弯安全防护雷达外,对全市所有渣土运输车统一加装右转弯可视监控系统,覆盖“右转弯”盲区,解决后视镜视角不够大的问题。在渣土运输车行驶频繁路段增设警示标志,事故多发路口漆划右转弯红色警示区域,提醒驾驶员减速慢行、礼让非机动车和行人,切实减少交通事故。

四、统一“限时限速”。以避开早晚高峰、人流集中、上下学高峰等关键时间节点为原则,分类划定全市货车甲乙级禁限行区域,明确规定渣土运输车上路行驶时间,渣土运输车上道路行驶,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核准标志,需进入市区货车禁限行区域的,须申领准行证,并按照规定的时间、通行区域、核定的载重量从事运输活动。我市渣土运输车禁区准行证期限最长为1个月。凡未经现场确认或不符合下列条件的,一律不得发放准行证:

(1)车辆按规定悬挂有效机动车号牌,持有效机动车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统一安装汽车电子标识;

(2)车辆载货部位装置与注册登记信息一致,无非法改装;

(3)车辆按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安装全市统一放大牌号及专属二维码,并保持清晰;

(4)车辆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按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

(5)车辆安装转弯、倒车语音提醒及影像装置及右转弯可视监控系统、电子限速装置;

(6)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综合“道路环境、驾驶安全、限速要求”等因素对渣土运输车行驶实行分类限速管理,最高行驶速度不超过60公里/小时,城市道路限速50公里/小时,学校、事故多发点段等特殊路段按照交通法规限速30公里/小时。渣土运输车应当统一安装电子限速装置,按照规定时速依法有序通行。

五、统一“规范停放”。渣土运输车应当统一停放在建筑工地或渣土运输公司自有停车场内,不得停放在道路、道板、人行道、居民区、绿化带等影响安全和通行的地方。

自2020年7月15日起,交通、公安、城管等执法部门将联合开展渣土运输车集中整治行动,依法从严查处渣土运输车闯禁、闯红灯、超限超载、超速、遮挡污损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一律实行顶格处理、联合惩戒,对查获的渣土运输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定期开展警示曝光,向社会实名公布。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江阴市渣土运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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