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阴市公安局月城派出所无主财物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13 10:0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根据《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四条、《无锡市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规范》第三十七条之规定,现对我局月城派出所无主财物进行公告,请财物所有人在见此公告后六个月内前往认领,超过六个月无人认领的,我局将依法予以处置(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或者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月城派出所(江阴市月城镇团结路64号)
江阴市公安局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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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四条、《无锡市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规范》第三十七条之规定,现对我局月城派出所无主财物进行公告,请财物所有人在见此公告后六个月内前往认领,超过六个月无人认领的,我局将依法予以处置(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或者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月城派出所(江阴市月城镇团结路64号)
江阴市公安局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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