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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9-01-08 15:17    来源: 江阴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649/2019-00121
发文日期
2019-01-08
公开日期
2019-01-08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公安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警察,治安,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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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江阴市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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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部署、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相关重要信息,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3)依法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防范、打击恐怖活动;受理公民报警求助。

  (4)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大型活动和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等工作。

  (5)依法管理国籍、出境入境事务和境(国)外人员在我市居留、旅行有关事务。

  (6)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交通秩序,承担车辆、驾驶员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7)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8)负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

  (9)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负责由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负责全市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管理市看守所、拘留所。

  (10)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来我市的安全警卫工作。

  (11)规划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实施公安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技术侦察建设。

  (12)制定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13)指导、监督消防现役机构的队伍、业务建设,组织实施消防工作,负责领导和指挥武警中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工作。

  (14)制定计划并负责公安民警队伍的教育训练工作;负责公安宣传和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15)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全市公安队伍的违纪案件。

  (16)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23个,包括5个综合管理机构:政治处、办公室、警务保障室、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信访室,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审计室与局纪委合署办公;18个执法勤务机构:指挥中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治安警察大队、人口管理大队、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服务中心(挂“车辆管理所”牌子)与其合署办公〕、刑事警察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信息通信大队、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大队、法制大队、警务督察大队、警卫大队、巡特警大队、治安卡口大队、监所管理大队(挂“江阴市看守所”、“江阴市拘留所”牌子)。

  本部门下属单位:25个派出机构。包括:要塞派出所、君山派出所、城中派出所、西郊派出所、城东派出所、滨江派出所、云亭派出所、南闸派出所、申港派出所、利港派出所、夏港派出所、璜土派出所、青阳派出所、月城派出所、徐霞客派出所、峭岐派出所、周庄派出所、三房巷派出所、华士派出所、华西派出所、新桥派出所、长泾派出所、顾山派出所、祝塘派出所、江阴水上派出所。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三家,具体包括:江阴市公安局机关本级、江阴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和一家涉密部门。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江阴市公安局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部署要求,紧密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抓住智慧警务发展主线,全力推进“一流公安”建设,全市治安大局保持持续稳定,警务质态和队伍形象持续向好。

  一、精心绘蓝图,打造“一流公安”。坚持以“忠诚为民务实干、公正严明当标杆”新时代江阴公安精神为引领,瞄准“一流公安”发展战略,坚定“迎新创新、实干标杆、质效绩效、率先领先”总基调,确立“三驾马车”工作布局,智慧交通体系、网围数据平台等十大重点工作抢占现代警务制高点,勤务指挥、基础设施等质态提升行动力促基础工作提档升级,综合绩效连续十年排名无锡第一。

  二、聚力强主业,提升平安指数。完善重点人员(群体)分级分类协同管控机制,打赢上合组织峰会、中非合作论坛、上海进博会等系列安保攻坚战。高站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摧毁3个黑社会性质组织,6个恶势力犯罪集团,抓获涉案人员1289名。创新探索式打击机制,与阿里、百度等互联网公司合作提升精准打击能力,全年公诉3590名,侵财公诉1404名,全部刑事案件、侵财案件同比分别下降8.2 %、9.3 %,破案率分别达 34.8 %、25.3 %。

  三、拥抱大数据,夯实科技支撑。巡防网、技防网、数据网“三网”建设向纵深迈进,以大数据合成作战中心为引擎的核心战斗力生成模式基本形成,城市哨兵、AR鹰眼防控、三维实景地图等新技术广泛运用,建成全市公共视频汇聚共享平台、涉众型经济风险预警监测平台、安全监管智慧云平台,获评“全省第一批升级版技防城建设示范单位”。

  四、创新不停步,服务发展大局。策应江阴作为全省唯一集成改革试点,推动公安警务力量融入网格化治理体系,打通公安平台与政府网格平台,建立线索互推、矛盾联调、隐患共治联动机制。依托高效实用的交通智能管控平台,打造智慧交通体系,城区重要道路通行效率提升20%以上,亡人事故实现十五年连降。持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江阴公安微警务作为全省唯一县级代表参加首届数字中国成果展。

  四、聚集实战化,铸就忠诚警队。坚持党建引领,警队标杆管理获评江阴市十佳基层党建品牌项目。研发政工大数据服务管理平台,建立随警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爱警暖警联动体系、实战对抗训练体系,推出随警作战、随长作战机制,优化案事件评析制度,践行民警维权“三快三到场三关注”,执法质量连续十八年全省优秀,全年查办维权案件199起,中央、部省主流媒体高频聚焦江阴公安创新亮点170余次。

  

 

  

第二部分 江阴市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江阴市公安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计77285.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723.7万元,增长11.1%。其中:

  (一)收入总计 77285.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3304.66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7148.82万元,增长10.81%。主要原因是2018年在职人员目标绩效考核标准、特岗津贴发放标准调增,部分在职人员通过警员职务套改、职务职级并行使得工资部分项目调增,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新职工住房补贴缴纳基数调增和提租补贴和新职工住房补贴缴纳比例调增,对以前年度养老金和年金进行清算汇缴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因工作实际需要,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2018年新增公安信息化拟建项目经费、文明城市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同时,本年度禁毒工作专项经费、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较上年有所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6.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8.年初结转和结余3981.14万元,主要为江阴市公安局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养老保险金、2017年度省转移支付装备采购资金、2017年公安出入境证照费等。

  (二)支出总计77285.8万元。包括:

  1.公共安全(类)支出60797.97万元,主要用于公安行政运行、出入境管理、行动技术管理、禁毒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居民身份证管理、网络运行及维护、拘押收教场所管理及其他公共安全支出等。与上年相比增加6658.17万元,增长10.95%。主要原因是2018年在职人员目标绩效考核标准、特岗津贴发放标准调增;部分在职人员警员职务套改、职务职级并行、工资项目调增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因工作需要,2018年新增公安信息化拟建项目经费,同时,本年度禁毒工作专项经费、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较上年有所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64.2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金和年金单位部分。与上年相比增加4431.37万元,增长1902%。主要原因是在2018年度对以前年度养老金和年金进行清算汇缴。

  3.城乡社区(类)支出129.22万元,主要用于在2018年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文明城市环境整治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129.2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在2018年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对城乡交通环境进行整治。

  4.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35万元,主要用于赴外洽谈绿色住宅建设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1.3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一人参与赴外洽谈绿色住宅建设项目。

  5.住房保障(类)支出8371.4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新职工住房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3465.98万元,增长70.65%。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新职工住房补贴缴纳基数调增,提租补贴和新职工住房补贴缴纳比例调增。

  6.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7.年末结转和结余3321.54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江阴市公安局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2018年度省转移支付装备采购资金、2018年度出入境证照费、辅助人员更换服装经费、锡东垃圾发电厂处置经费和公安基建和信息化拟建项目等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公安局本年收入合计73304.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304.6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公安局本年支出合计73964.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644.64万元,占86%;项目支出10319.62万元,占14%;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阴市公安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77285.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723.7万元,增长11.1%。主要原因是2018年在职人员目标绩效考核标准、特岗津贴发放标准调增,部分在职人员通过警员职务套改、职务职级并行使得工资部分项目调增,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新职工住房补贴缴纳基数调增和提租补贴和新职工住房补贴缴纳比例调增以及对以前年度养老金和年金进行清算汇缴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因工作实际需要,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2018年新增公安信息化拟建项目经费、文明城市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同时,本年度禁毒工作专项经费、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较上年有所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江阴市公安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   73964.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780.07万元,增长20.89%。主要原因是2018年在职人员目标绩效考核标准、特岗津贴发放标准调增,部分在职人员通过警员职务套改、职务职级并行使得工资部分项目调增,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新职工住房补贴缴纳基数调增和提租补贴和新职工住房补贴缴纳比例调增以及对以前年度养老金和年金进行清算汇缴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因工作实际需要,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2018年新增公安信息化拟建项目经费、文明城市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同时,本年度禁毒工作专项经费、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较上年有所增加。

  江阴市公安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75351万元,支出决算为7396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8.1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江阴市公安局本年度预算安排的2018年度省转移支付装备采购资金、2018年度出入境证照费、辅助人员更换服装经费、锡东垃圾发电厂处置经费和公安基建和信息化拟建项目等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同时,年初预算中城区、乡镇外来人口协管员经费、老小区和早期拆迁小区技防建设经费指标由市级财政直接下达至乡镇,在年初预算直接调减。

  其中:

  (一)公共安全(类)

  1.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1638.16万元,支出决算为50,405.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江阴市公安局本年度预算安排的2018年度省转移支付装备采购资金、辅助人员更换服装经费、锡东垃圾发电厂处置经费和公安基建和信息化拟建项目等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同时,年初预算中城区、乡镇外来人口协管员经费、老小区和早期拆迁小区技防建设经费指标由市级财政直接下达至乡镇,在年初预算直接调减。

  2.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29.70万元,支出决算为129.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公安(款)治安管理(项)。年初预算为2.37万元,支出决算为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公安(款)出入境管理(项)。年初预算为773.41万元,支出决算为619.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江阴市公安局本年度预算安排的2018年度出入境证照费无法按原计划全部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

  5.公安(款)禁毒管理(项)。年初预算为534.60万元,支出决算为534.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公安(款) 道路交通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825.79万元,支出决算为182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公安(款)居民身份证管理(项)。年初预算为25.20万元,支出决算为25.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公安(款)拘押收教场所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062.99万元,支出决算为1062.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126.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6.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860.57万元,支出决算为5860.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5.92万元,支出决算为205.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445.19万元,支出决算为3445.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86.72万元,支出决算为1186.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2.33万元,支出决算为32.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129.22万元,支出决算为129.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四)商业服务业等(类)

  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5万元,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五)住房保障(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  2991.79万元,支出决算为299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3570.58万元,支出决算为357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809.1万元,支出决算为18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公安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644.6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7363.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628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江阴市公安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73964.2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780.07万元,增长20.89%。主要原因是2018年在职人员目标绩效考核标准、特岗津贴发放标准调增,部分在职人员通过警员职务套改、职务职级并行使得工资部分项目调增,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新职工住房补贴缴纳基数调增和提租补贴和新职工住房补贴缴纳比例调增以及对以前年度养老金和年金进行清算汇缴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因工作实际需要,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2018年新增公安信息化拟建项目经费、文明城市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同时,本年度禁毒工作专项经费、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较上年有所增加。

  江阴市公安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5351万元,支出决算为7396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江阴市公安局本年度预算安排的2018年度省转移支付装备采购资金、2018年度出入境证照费、辅助人员更换服装经费、锡东垃圾发电厂处置经费和公安基建和信息化拟建项目等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同时,年初预算中城区、乡镇外来人口协管员经费、老小区和早期拆迁小区技防建设经费指标由市级财政直接下达至乡镇,在年初预算直接调减。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公安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644.6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7363.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628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江阴市公安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3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0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909.7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7.98%;公务接待费支出37.9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9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1.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增加1.35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新增一人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2018年一人参与市政府赴外洽谈绿色住宅建设项目。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909.74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655.78万元,完成预算的95.8%,比上年决算增加306.18万元,主要原因为因应急处突需要,在更新执法执勤用车20辆的基础上,新购防暴特种车辆8辆;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通过政府采购,进一步节约采购成本。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28辆,主要为新购防暴特种车辆8辆,更新执法执勤用车2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1253.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8%,比上年决算减少16.22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厉行节约,进一步压降了车辆运行维护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略减;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虽然已较上年减少,但因基层一线执法执勤巡防工作任务繁重,车辆运行维护支出仍处于高位,未实现年初预算目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执法执勤用车的交通通行费用、汽油费、车辆保险费和维修费用。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48辆。

  3.公务接待费37.97万元,完成预算的37%,比上年决算减少29.06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进一步压降了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通过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公务接待费支出进一步降低。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7.97万元,接待618批次,8570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公安机关业务指导,外地公安机关协作办案和考察交流活动;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2018年无国(境)外接待活动。

  江阴市公安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3.77万元,完成预算的12.6%,比上年决算增加0.62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继续加大会议费支出管理,会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会议未按计划召开。2018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6个,参加会议320人次。主要为市公安局组织召开的全市公安机关业务工作会议和老干部春节座谈会。

  江阴市公安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47.28万元,完成预算的39.4%,比上年决算减少32.9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培训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压减培训费支出,减少了培训次数,部分同类型培训合并举办。2018年度全年组织培训22个,组织培训1890人次。主要为新警初任培训、职务和警衔晋升培训、基层和一线民警轮值轮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阴市公安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81.5万元,比2017年减少654.36万元,降低9.43%。主要原因是:我局进一步加强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和会议、培训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明显减少。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80.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80.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80.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489.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0.5%。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6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4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2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包括315辆警用摩托车和5艘水上巡逻艇;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7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共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5475.5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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